法律问答

我老公是二婚,和前女友未领到结婚证书的前提条件下育有一闺女,签名离婚之后,闺女的监护权给了男性,我做为小孩子的继母一直在承担孩子的教育这方面的,但是如今小孩子的母亲非得干涉小孩子的文化教育,我想问下她妈是不是有这一支配权?

离婚
2020-04-02 09:3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人员: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有上述几种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 一、一般来说,离婚后,不影响父母对孩子的监护,都有监护权,除非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二、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一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 如果夫妻双反在离婚的过程中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我国法律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应当将孩子判给男方或者女方的情形,法院只需要通过将实际情况同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对比并分析即可。
    不管法律如何规定,都是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