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处罚转民事诉讼,间接性损害如何赔付,依照國家那一条要求条文

其它
2020-04-02 08:31: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此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以上就是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
  •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 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 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刑事拘留吗?

    不是。逮捕和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一样,都不是一种刑罚,它们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有刑事处罚,根据《刑法》关于刑罚的种类

    1、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3、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4、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所谓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时候,只能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基础,而不能以其他别的东西作为根据。审判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正确应用法律,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所谓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判人员办理民事案件,只有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做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案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贯彻实施。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应当遵循:
    1.“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
    2、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3、法院调解原则;
    4、处分原则;
    5、辩论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