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在网上认识一个女孩,刚认识的时候她没告诉我有没有结婚,等到我们交往同居以后我发现她有孩子了,我就问她是不是结婚了,她告诉我是结婚了,但是已经离婚了,所以我们又继续交往了三个月左右吧,可是我发现她根本就没有离婚,都是在骗我的,可是她现在怀孕了,孩子是我的,假如我到法院起诉她可以吗?能有多大的把握?

2018-09-17 08:1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现在,因此如果双方同居且有了孩子的情况下想要离婚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双方可以通过分开来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双方谁来抚养孩子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双方依法申请法院来判决。
  •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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