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二婚,是我一个孩子归男性了,现在我的丈夫沒有小孩,人们想在生一个小孩,可是我没法回来办一些证实办理手续,人们假如生孕小孩算超生吗,得罚要多少钱

2020-04-02 05:3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的超生,即是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而多生育子女的行为。
    目前,全国实施的是“两孩生育政策”,也就是说,一对合法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在已生育两个子女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再生育一个子女当然就是超生,一点儿悬念也没有。
    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违反生育政策多生育一个孩子的,各省的规定一般都是以当地上一年度收入水平为基数按3倍的标准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征缴。
  • 如果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
    1. 子女未成年时,除为了孩子的利益外,不得处置,买卖时必须经过小孩的同意,是因为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必须证明买卖是为了利于小孩不损害其利益;
    2. 孩子成年后,处置行为需要经过家长和孩子一致同意。
    房子是大人和小孩的共有财产,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掉。
    如果小孩还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置。监护人(父母)必须是为被监护人(子女)的利益处置房产,比如被监护人因教育、出国、重大疾病费用出现困难,并提供与此相关的真实证明资料。
    因此,有两种情况是:等小孩年满18岁后,并经小孩同意再处理房子,或者到公证处出具相关公证才能交易该套房产。
  •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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