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南京一房东签了一份租房合同,住了三个月我就搬走了,在这之前我按合同要求提前半个月跟他说了我要搬走,他从九月份开始拖欠我的房子押金,一直到现在他又跟我说他手上那份合同有他写的备注,我要住满半年才不算违约,但是当初签合同时我就知道自己住不久,所以明确问过他我住不满一年提前半个月通知他是不是不算违约,也是经他同意了我才签的合同,现在他又不愿意退我房子押金还说我违约了我该怎么办?

2018-09-17 07:3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签订后,一方不愿意再履行而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裁定其继续履行;如果符合中止与解除条件的可能依照法律规定中止或解除;对于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违约金和押金是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其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河约定违约金之分。 违约金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
  • 租期未满押金能否退回,  
    一、租期未满押金能否退回  押金我国法律未禁止,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当应当合理。租期未满想退房的可以扣除剩余月份的房租退还剩下的余额。  
    二、租房押金问题、租房押金交多少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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