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家庭在农村和村民自愿实现了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并签署了房屋转让协议,双方和证人签署生效,实际交易。

2020-04-02 00:3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调解协议书为例,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必须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 离婚房屋过户即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是指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另一方所有的过程。离婚房屋过户是必须的,在离婚房产进行分割后,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在对方的协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才能最终确定房子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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