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还在捷信公司借款二万八千万余元,分期付款36期,各期还贷1543元,我早已还了18期,第十九期早已贷款逾期十多天了,每天打电话,还说我不会也要提起诉讼我,我该怎么做?

2020-04-01 22:0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利息与逾期利息可以同时主张,但不能超过年利率24%。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债务人是应该归还出借人的借款的,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提供借条或者欠条,再拿汇款单录音等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如果有担保人并且在担保期,担保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尽快持借条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需要提醒的是,应该尽快起诉,千万别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日期之次日起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从开始主张对方还款计算)。
  • 《执行规定》第39条也规定,查封、扣押
    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查封规定》第21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被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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