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XX人,女性户籍所在地在哈尔滨,XX驻华XX大使馆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2020-04-01 15:5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同居关系建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此种情形下,未办理结婚登记,亦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有权成为对方的法定第一遗产继承权人同居关系建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办理结婚证的情形下,双方不具备夫妻支架你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无权成为对方的法定第一遗产继承权人。
  •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后,双方自愿复婚的,按上述有关结婚的规定办理。
  • 办理结婚登记后不久又想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到离婚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只要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合法登记的夫妻,在没有其他限制的情况下(比如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没有新情况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离婚案件的结果,法院都是要跟感情是否破裂来作为判断标准,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则会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尚有和好可能,则会判决不准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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