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订婚了两个月,给了68,000彩票和4金发现女人不适合自己,以为我们将来会不开心,我能要求回礼吗?当时没有媒人,只给我的家人和亲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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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第
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第
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
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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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已经结婚来说,除了以下两种情形之外不用退还礼彩:
(1)没有共同生活过;
(2)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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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没有非法
同居的定义。但是《解释》中有关于彩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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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