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客人向旅行社申请的是2岁以上的孩子,旅行社开出收据,没有合同,电车卧铺票没有上车,客人索赔,旅行社应该赔偿吗

2020-04-01 12:1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适用于下列情况:  
    (1)旅行社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因旅行社歇业、解散、破产或合并而造成预收旅行费损失。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图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超过规定的时效和期间的、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等情形不适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  旅游者向旅游质监所投诉的对象应该是与投诉人有合同关系的旅游企业,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旅游者可以凭固款的发票或收据证明与旅行社存有合同关系。各级旅游行政部门按照管辖权收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同级旅游质监所负责相应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案件的审理。旅游者要根据管辖权进行投诉。  按照《旅行杜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的规定,旅游者应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所投诉。投诉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要有明确的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其次,投诉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第三,符合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范围。投拆材料应当记明投诉者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诉者的单位名称、所在地,投诉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等。  旅游质监所在接到正式投诉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及时调查处理,在受理之日起90天内审理终结;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接到赔偿请求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旅游者解决旅游质量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事实和损失,要有理有据,要用事实、证据来支持赔偿请求,赔偿请求要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夸大事实和损失,不适当的赔偿要求,合适得其反,得不到旅游管理部门的支持。
  •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
    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建筑法明确规定不具备资质的承包方不能承包工程,所以双方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只有持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业务并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的,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根据《建筑法》
    第三章承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