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偷了二百多元钱,自己身上有一千多元,被带到派出所送到看守所。 现在该怎么办呢

刑事辩护
2020-04-01 09:3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在看守所里的人送东西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般情况下只有亲属才能送。  《看守所条例》  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
    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成年人盗窃自家钱物,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一般不认定为刑事犯罪,不进行刑事处罚。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可以刑法但书13条以及相应刑事司法解释作无罪辩护。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构成盗窃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并应当从轻减轻量刑;对于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积极退赃退赔的,可结合退赃、退赔行为以及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予以从宽处罚 。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毒品犯罪的是刑事犯罪,因毒品犯罪被看守所拘留,属于刑事拘留。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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