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商谈彩礼时,男性承诺由男性出资买房,房间的名字是男女双方。 现在,房子是男性父亲用公积金买的,还款,所以无法出示写有男女双方姓名的房间的书。 现在男性在写证明是男性和女性的名义。 这个应该怎么写呢

2020-04-01 09:1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后,凭合法的购房合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余额提取手续,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不但可以提取你公积金账户现有的钱,还可以根据你的需要和本地的公积金贷款规定贷出你购房所需的钱。
    目前公积金还款有两种方法:1按月划转,2到12个月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

  •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
    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
    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
    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
    (这里有条件:房子当前价值要评估,你要补偿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的房子份额)
  • 首先,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且以自己名义贷款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加名取决于双方协商,看男方是否愿意加上您的名字。加名的法律意义在与赠与,如果加名时注明的是按份共有,则应当注明各自份额。如果是共同共有,则是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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