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名被告对银行贷款、房屋抵押、法院诉讼中原被告没有提及房屋租赁情况,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对拍卖行进行评估,房屋执行已经租用了10多年,房屋租金已经支付。怎么处理?

拍卖
2020-03-31 19:1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和其它应当有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
    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 法院执行拍卖的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先委托评估,评估价格出来后确定拍卖底价,然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如果第一次拍卖流拍,可以在20%内降低拍卖底价;以此类推可以拍卖三次,每次都可以降价,也可以不降价。  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屋须知:  
    一、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  
    二、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三、竞买人可选择两个以上的标的竞拍。  
    四、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五、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的心理价位。  
    六、注意选择合法的房地产拍卖机构。  
    七、有必要对拍卖房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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