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期间薪金制度是否变更

2020-03-31 14:5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仲裁委裁决,可以基于其欺诈行为随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关专家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具有知情权,知情权的范围仅限于对影响劳动关系建立的对方的重要信息的知悉,劳动者应当如实地向用人单位披露有关个人信息。
    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有权利了解劳动者文化程度、工作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劳动者不如实提供构成对用人单位知情权的侵害。
    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需要负有对劳动者的学历和经历进行核实的义务。

  •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都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因此,行为人必须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的后果,也就是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所以.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条件。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因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此种合意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产生拘束力,而当事人的意思能否产生拘束力,则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与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依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比如行为人在重大误解下作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完全不符,如果不考虑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而使其外部的意思表示有效,则不利于保护行为人的利益。同时,也不能仅以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为依据,因为行为人的内心意思往往是局外人所无从考查的,如果行为人随时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主张合同的效力欠缺,就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3)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只有合法的合同,法律才赋予法律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则显然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合法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指必须由当事人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规定。内容合法,主要是指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讨薪方法第一步: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第二步: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第三步: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投诉提示:凡发生在建筑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可持有关凭据及时向区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投诉;凡发生在非建筑企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农民工可持有关凭证先到企业所在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以下简称劳动服务站)投诉,也可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 解雇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雇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解雇员工。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