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我用我的身份证向我的老板借了45万笔贷款。赞助商是他。钱直接在他的公司账户上。信用卡也在那里,我不用钱,如果他不用,那我还想要吗?

2020-03-31 08:5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公司担保的问题,《公司法》规定,法律没有禁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这里强调“必须”——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当发生贷款还不上的时候,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
    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
    以上是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咋办的回答请采纳。
  • 根据中国目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管是男方取得的还是女方取得的,在离婚时另一方都有权进行分割。
    一般来说,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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