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替朋友借高利贷,朋友的期限到期了,不能还债了。 帮助他的时候是以自己的名义借的。 还有,不给他写借款。 我可以警告他欺诈吗我有证人,可以证明我是为他借的钱

2020-03-31 08:4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属于高利贷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合理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予以确认和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民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欠条的写法很简单,只要说清楚时间、时间、人物,基本就可以了。
    1、亲笔签字比章的效力大,想用手印也行,一般签字就可以了。
    2、借条要写明借款人和借款时间以及还款时间,同时对于是否要支付利息进行约定。
    3、有担保人的话,担保人要在最后以担保人的名义签字。
  • 关于放高利贷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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