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2年毕业,在某个事务所参加工作,从现在开始4年,计划先退休。 当初是在三方协议中填写5年的服务期限的2年后,填写事业单位的录用合同,合同期限约为14年~17年7月。 现在退休需要赔偿什么,又不同意公司采取什么样的办法。

2020-03-31 06:1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向公司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公司不批准的,30天后可离职,但在这期间应正常去上班,否则公司可按旷工处理。公司应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15日内为你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若公司拒不办理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办理。

  • 1、你的辞职事实上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应依劳动合同来确定你的违约责任,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你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如果你要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劳动合同解除后,企业应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存在办理调动的问题),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办理,你有权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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