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对象和我没有结婚,我们一起生活了半年多,但是在这六个月里他总是因为我的家庭事务和我吵架,开始打我,有很多次要把我掐死!有两个严肃的我的脸和手臂和腿都是银白的,我想分手但是不敢提,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3-31 00:4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根据我国想法法律解释,对没结婚同居犯法吗解答如下: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6、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7、未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8、只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受理。
    9、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10、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11、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12、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13、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14、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15、未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16、只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受理。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