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去世,留出一个银行存折,如今继承者就只能我和奶奶。姥姥在贫困地区,96岁,断了腿,有沟通交流艰难,来不上公平,我大伯是法定监护人,叔叔和我来公证机关,公证机关说我姥姥不可以舍弃继承权,公证书只有写我和奶奶承继。说到金融机构也务必我姥姥来。我觉得问一问,姥姥为什么不可以舍弃继承权?不可以书面形式舍弃,我大伯回来证实麽?

2020-03-30 19:5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
    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
    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6、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7、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 夫妻一方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不需要配偶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虽然配偶一方经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指定遗产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但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是处于全体继承人共有的状态,在遗产分割完毕前,遗产份额根本就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完毕前做出,所以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不能说是侵犯了配偶的利益,也就无需征得配偶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明确规定: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第四十九条规定: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