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39岁,和我现在的丈夫结婚了,没有孩子。 前几天提出离婚的理由有很多,没有和他签字,所以一直拖着。 最近我发现身体有病,没有钱。 就算他没有在离婚上签字,我现在还有理由拿钱看病吗?

离婚
2020-03-30 10:2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求你将离婚破裂的原因写清楚。如果离婚的原因是由于他的过错引起的,如果你要求你将他的过错描述在离婚协议中,比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其实,如果是协议离婚,你们对此问题再进行争议已没有很大的意义,在夫妻感情破裂原因中,直接以“感情不和、性格不和”等模糊词语进行阐述就可以了,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争口气”的思想是不可取的。
  • 如果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依据离婚协议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应当依据协议办理过户,如任何一方不配合办理,可以以离婚协议,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后仍不愿意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时没有协议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2003)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两万元债务属于你们俩的共同债权,今年种地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都由你们双方来协商一致解决。你们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诉讼至法院,由法院判决你们的财产,债权应如何分割,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