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不到一个月。我能挣到养育的权利吗?女人是残疾人,天生聋哑,一定要靠机器帮助听到一点点,说话能力不好,家庭环境好。我是一个普通正常人,身体没问题,家庭环境很差,有独立养育的能力,我能挣到养育孩子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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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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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同亲身父母一样: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
民事责任的义务。
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5、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
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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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关于由哪一方带孩子,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对方已经取得抚养权,却不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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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