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年前,我上了两间门对门的房间,有一个超过10,000的转让费,我在使用房子期间没有签订合同,现在的房东想增加住房成本,我不算太高,我想转让,房东不转让,我想请房东合法这样做?

2020-03-30 04:1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原则上一般商事合同可以概括转让。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不能转。
    2、合同转让主要看合同相对方意见,对方同意可以转。
    3、受让的乙公司应当符合合同当事人资格,例如某些施工合同应有相应的资质。
    4、原合同若走过公证、审批、登记备案程序的,转让的相关协议、转让后的合同也需走同样程序。
    5、转让应为合法目的的转让,若为逃债等非法目的,转让后的协议效力具有不确定性,需要个案分析和筹划。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若员工有比较确定的证据的话,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承租人的拆迁补偿,租客应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搬出之后同拆迁人及房东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
    二、 如果确实因为承租的房屋拆迁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装修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或者直接要求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等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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