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户籍没有乡村,树林分到户后应用限期是七十年,树林证办的全是小兄弟的姓名,爸爸妈妈已去世,我想问一下我有权利再次这树林吗?祖宅无尝赠给亲戚朋友,三方签有协议书,规定亲戚朋友不可以出售,传送。假如國家集体土地征收或被开发设计选购,我想问一下亲戚朋友有权利获得相对的赔付吗?

其它
2020-03-29 19:0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丢失林权证的权利人应到当地林业站申报遗失,并由林业站核实、登记,林地权利人需提供相关办理林权证的资料 (提供镇、村、村民小组名称,林权证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遗失声明,申请补办书,村、组证明等);相关资料配齐后,由林业站提交到林业局补办林权证。
  • 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和人口无关。

    1、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推选。


    2、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
    “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其他方式承包的调查结果,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
  • 1.商业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2.用地时间的计算从通过招投标取得土地时算起,因此不足40年是正常的。3.40年是最高用地期限,同房子没有关系,房子产权是永久的所有权。
    4.住宅土地的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虽然没有具体说明商业用地是否自动续期,但相信缴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以后可以续期。物权法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原则是:国不与民争利。当然,最后怎样要看届时的具体政策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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