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身损害和非法行医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18-09-16 10:2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索赔程序
    1、伤情鉴定。

    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应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伤残鉴定。

    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伤残补偿金的标准,结果分为十级,1—10级伤残,逐级减弱。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索赔内容。

    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
    如果死亡的,另加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替换伤残补偿金。
  •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一)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行为的种情形有: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二)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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