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不到一年,小孩没满月,两人吵架女方回娘家了,还说要离婚,如果她起诉男方,男方也愿离,请问男方会得到赔偿吗?

离婚
2018-09-16 10:0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起诉离婚在哪办理: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