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前交定金,没签合同,不想租。 管理公司不退还定金,为什么退还定金对警察大叔有用?

2020-03-29 11:4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建设工程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你们双方之间成立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对方作为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尽快支付工程款,否则构成违约;
    4.您可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此外,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赠与合同的签订并没有限制。
    但是需要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赠与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中赠与人应该意识清晰。
    第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三,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 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 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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