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北京被骗4万,刷信用卡,现在工作5000左右,一个月只付最低金额,没有还款能力,怎么办?

2020-03-29 09:4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低还款额是使用循环信用时,当月最低需要偿还的金额,最低还款金额列示在当期账单上。每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计算方式:最低还款额=10%信用卡账户所有一般交易+100%账户内所有未结清的分期交易单期金额+100%上期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100%超过账户信用额度使用的全部款项+100%费用+100%利息若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清上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收相应的滞纳金。
    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或或美金1元。数据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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