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资询一下,我妈妈去给种植园上下班,但她们给职工上班是坐农用三轮车的,在一次下夜班的情况下三轮车车翻造成我妈妈脊柱骨折压迫神经,我想问一下那样的安全事故如何解决,。感谢

2020-03-29 09:1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属于劳动关系,建议及时申请认定工伤,并做劳动能力鉴定,结合工伤级别以及相关规定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属于雇佣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可以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所以,只有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的不是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因为自己摔倒或者被第三人殴打等原因所造成的伤害(包括骨折),是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
  • 关于翻车事故处理,涉及的法律规定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本案中,既然双方车辆都投保了相应的保险,则按照上述规定,首先应当由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照过错责任比例承担。在这里,过错责任比例的确定依据,主要是交管部门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因此,你上面的抗辩理由是不充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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