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三年前在监狱里,我进了孩子没有回家!没有结婚。现在出去了,孩子5岁了。孩子妈妈和他一起离开了家,孩子一直和我妈妈在一起,她去了他不在乎的孩子。在哪里账户真的很不方便,我想还账,他不让我,我能做吗?

2020-03-29 02:2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落户,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 被收养人户口落在收养人的家里,说明收养关系成立。
      1,如果被收养人落户在收养人家,不是以父母、子女的方式落户,而只是挂靠的关系,那么该落户行为和收养关系无关;
      2,如果被收养人是以收养人的子女的身份落户在收养人户头上的,则收养关系成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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