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三人)先打我的孩子,我的孩子还是个未成年人,我的孩子用刀刺了其中一个,残疾只是一个轻微的受伤程度,那个花费太多我付不起,请律师我的孩子在这个案子中可以判刑几年?

2020-03-28 18:5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按以上规定,不能判处其死刑,即便其分娩后也不能判决死刑,执行原判决。此处怀孕是指审判时怀孕,并且不论宣判前是否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也就是说只要妇女在审判期间有过怀孕事实就不得判处死刑.
  • 未成年人的赡养义务是,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在子女未成年时(只要是未成年不管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不管是否成年,只要不能独立生活),因此对于未成年人,只有父母有抚养义务,子女是没有赡养义务的。退一步说,如果未成年人有赡养义务,则会存在生活困难的父母与未成人之间诉权冲突(父母要求子女赡养,子女要求父母抚养)。
    所以,未成年人是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 不管是不是未成年人,只要是刑事被告人都可以请一到两个律师进行辩护。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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