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借。 昨晚交了900元预约金,搬到了2.15。 三室一厅,另外两间屋子的人租了这房子,租了一间。 她们和房东签了合同,接下来把直接租房的女性交给房东,不签合同,一次付清,走路的时候自己租房,怎样才能使风险最大化呢?

2020-03-28 17:2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首先,另外两个房客的租赁合同在一房东和二房东到期时面临被解除的危险,因为前者以后者为基础;其次,因二房东的行为如果构成了一房东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则另外另房客的租赁合同同样面临解除;第三,二房东虽有转租权限,但是一般来说还是需要房东对于另外两房客的租赁作出确认的,所以从这点看,也是有风险的;至于两房客因前面的三种情况面临损失,仅能起诉二房东。(前面答复的前提是两房客未能与房东达成签订新租赁合同的意向)
  • 租赁方如果未按时交纳房租,房屋主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收回房子,获赔违约金,向租赁房加收滞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私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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