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月28晚上 我骑了电动车 对方是一辆出租车 我们发生事故以后 我右脚骨折 去了门诊以后医生说做手术 可我没有做手术 我选择了保守治疗 看了我们当地的私人医生 下了交通责任书以后 我是次要责任 出租车是主要责任 但现在是我们当时看的是私人医生嘛 他们那边没有正规的发票 所以保险公司那边报不了 医疗费用 我跟保险公司的人商量后 他们让我跟出租车司机要点医疗费用 我跟出租车司机说了 他说没钱 就不付 连一次看望都没有 现在怎么办才能要点医疗费用?根据走什么法律

2018-09-15 20:2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分三种不同的经营方式:

    如果是出租公司雇佣出租车司机进行自主经营,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承包经营关系,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承包者,发包方负连带责任;

    如果是租赁经营关系,出租者是否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转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首诊医院。(换句话说就是一但得病必须在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医院,或是指定的小医院看病,要这些小医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小医院出证明转到大医院看,等病情稍好,立马要转回来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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