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六月旷工三天。有没有计算出我离开班上四天,并在五月份扣除了我的作业?

2020-03-28 06:3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工资。
    从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工资分配原则以及扣减工资的本质上寻找答案。首先,根据《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八项基本权利之一。根据《劳动法》第46条关于“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提供劳动义务期间的报酬,而“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的规定,是变相剥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其次,这一规定带有经济处分性质,而经济处分在本质上就是罚款。关于罚款的合法性问题,目前的主流观点是不认可罚款合法的。最后,这一规定也违反了公平原则,劳动者出勤一天只发放一份工资,旷工一天却要扣去三份工资,劳动者不能信服。
  •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提交指定医疗机构病假证明,是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提交病假条,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算旷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 劳动者旷工属于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给予辞退处理。(相关: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因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从其工资中扣留。
    (相关: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并要求赔偿损失扣留工资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举证,应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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