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子未婚先育是否重新发行结婚证登记户口,违反计划生育

2020-03-28 06:39: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婚先育的,2岁以下小孩一般都是判给女方的,工资收入高低不构成获得抚养权的障碍。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其月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一般比照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是对不符俣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考虑到全国各地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办法》仅对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以便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具体标准。 各地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应当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当地城镇居这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
    (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
    (三)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具体情节。情节不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也会有所区别。 另外告诉你,为了维护公民权益,避免重复征费,《办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
  • 非婚子女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办结婚证的程序: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3、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另外,补办结婚证的程序中,若需委托他人来补办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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