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房屋,先质押给金融机构100万,未偿还完就出售给别人,并申请办理了房子登记,这时金融机构的质押债款向谁规定还款

票据纠纷
2020-03-27 19:1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对借款人的要求如下:
    1、借款人年龄在18-60岁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配偶符合银行规定的个人信用记录条件;
    3、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
    4、收入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5、贷款用途合理明确;
    7、银行的其他要求。
  • 物抵合同的登记手续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
    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则不然,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登记日为生效日,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登记过程,合同上提供贷款日期,一定不能早于合同登记之日,否则就会出现贷款之日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话。

  • 1、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2、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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