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是相亲认识的。 我觉得我们没有感情。 他从不相信我。 我没看过他的手机。 我觉得他做了不该背着我做的事。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做。 我想离婚,女儿想回家,家里也是他爸爸的妈妈。 我们结婚两年左右没给过我钱。 他结婚前离婚就得对我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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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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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夫妻双方想离婚,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选择: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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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探望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双方尊重孩子的意见,不要相互指责对方,不要在探望中设置障碍,应当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好子女,使其快乐健康!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法院裁定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裁定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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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