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1月1日注册,30日举行的结婚典礼,12月10日回老家,怀孕4个月还男性的彩礼,我带来的嫁妆怎么办?

2020-03-27 15:0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将双方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存在彩礼问题的情况下,则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是否返还,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由法院对彩礼是否需要返还作出判决。对于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包括赌博、重婚等等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由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支付。
  • 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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