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是企业工人,81年工作,10年监禁,释放原单位安置工作后12年监禁,按照党的纪律判刑,不解雇公务员,没有除名,劳资关系和养老金关系一直持续,服务年龄和同龄工资?

其它
2020-03-27 05:0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本企业工龄】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191号第一条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从参加工作到正式退休为止。
  • 退伍后自谋职业,军龄可以计入连续工龄吗?   根据《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中发[2001]3号)第37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 (国发[1993]54号)第5条的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
    劳动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 “本单位工作年限”。
      但是,我们还要弄清楚我国目前现役军人的转业安置政策。目前,我国现役军人在义务兵役期届满以后,一般应由所在部队与当地政府的军转办共同为转业转移安置就业提供工作岗位,即转移安置就业。
    但是由于就业岗位有限,近年来国家还采用一种自谋职业、提供补偿的方式,提倡转业军人自谋出路、自主创业。若是后者的情况,则根据劳动部工资局对复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复转业、复员、退伍军人自谋生活出路者,其连续工龄自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的。那么工龄是员工最后一次入职开始计算一致到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