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六月份给上司总计40000元的工资,其间借了总计18000元的工资。 完成的老板欠我22000元的债。 工程结束后,我们找项目部,上司给项目部提供工资表,签字。 项目部发工资时,我只扣了1000元。 之后,老板要求我17000元。 我该怎么办呢

公司税务
2020-03-26 16:4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欠钱到期不还,建议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3、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首先拖欠工资如果走法律途径,快点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慢的以劳动争议纠纷提起诉讼就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这个时间就要久一点。
    其次,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这个会更快一点,一般劳动监察大队还是受理比较快的。
  •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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