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有工伤保险。 我可以人身伤害吗?

2020-03-26 08:0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伙食补助费用,住院费用,停工留薪的工资。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必须在30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出时限的,有关工伤保险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
  • 跟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如何申请工伤呢? 
    1、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申请材料被审核并要接受工伤调查,核实工伤认定情况。
      
    3、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在60日内接收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4、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
    (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有两层含义:  一是指职工由于他人暴力行为导致的或者由于意外因素遭受的人身伤害。  二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  这样规定,主要有以下考虑:  一是尽量保护劳动者权益。从工伤的基本原则出发,工伤应当仅包括那些因工作造成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从理论上讲,受第三人的暴力伤害不是工伤,被害者应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但是,现实情况非常复杂,比如某工作岗位的职工,由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一些人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这些人因此怀恨在心,对这一职工用暴力手段进行报复,导致这一职工的人身受到伤害。如果不将这种情况认定为工伤,势必挫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从以人为本的思想出发,切实保障职工劳动安全。考虑到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可能受到各种意外伤害,例如,因地震受到伤害,因施工工地上的建筑物掉落受到伤害等,《工伤保险条例》均将其纳人工伤的范围。
  •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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