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XXX交通方式:电动轿车 驾驶证:无
乙:XXX交通方式:小型轿车 驾驶证:无
事故情况:x年x月x日x时分,甲驾驶电动轿车在X街由西向东在X路口时,于乙驾驶的小型轿车由南向北发生碰撞,双方驾驶人和乘车人员均有受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认定(简易程序)
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二)项之规定,负本起道路交通施工同等的责任
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之规定,负本起道路交通施工同等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