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与B婚后,A将本人结婚前薪水活期储蓄变为存定期后,B向A明确提出离异申请办理,我想问一下一大笔存定期是不是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异时是不是要切分该笔储蓄?

2020-03-25 19:4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定期存款,在结婚登记的前一天,其本金和所产生的利息应该界定为婚前财产。
    但如果该定期存款在结婚登记的一年后到期,这一年产生的利息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假设,此前的定期(加婚前的利息)在婚后到期后转存的,同样可界定为婚前财产,但必须由当事人出具证据
    此证据有点难办,但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的,且能将该约定以书面形式记载的并由另一方认定的,可以作为该笔婚前财产的证据。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均知晓或者用语双方共同生活的债务,因此,如果符合相应的情况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共同的存款,则可以依法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应当由双方进行平均分配。
  • 如果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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