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男朋友分手的他无论如何都不同意他现在住在我家不离开我家他还是来我单位继续敲我家的门。 离别需要他的同意,何况这是我的家,我有权请他出去? 我们结婚没分手还需要他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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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至于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
证据来证明其“违法”。 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
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法律上也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虽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欠条,但实质上也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欠条往往是“有名无实”的,是无效的。如果实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支付“青春损失费”欠条的,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是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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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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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双方同意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分割,拿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直接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没有争议不需上庭,只需写好双方自愿同意离婚的协议,到所属地民政局就办离婚了,这样速度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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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