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怀孕八个多月时晚上骑电动车被对方逆行电动车相撞,当时头部起包出血,被120送进医院缝针保胎,对方鼻梁也受伤,但警方判出结果是对方全责,可对方到现在三个多月了仍然没有任何反应和处理结果,对方22岁,对方家长都说他满18岁无义务承担他的事情了,我应该怎么办?最近耳朵突然感觉有回音,不舒服了,不知道还能否验伤,应该又办哪些手续呢?

2018-09-15 09:2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诚然逆向行驶一方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按规定行驶一方若严重超速,不按规定行驶或故意撞击对方那就结论不同了,可能是次责,可能是全责,也可能是无责。若正常行驶一方电动车无违章违规任何原因,那正常行驶一方就勿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在赔偿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先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有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对方负全责的,则当事人的合理的损失都应该由对方进行赔偿。
    而如果对方是机动车 的,在起诉时应将对方的事故责任人和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先由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如果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再要求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内进行赔偿。
  •  车辆逆行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首先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如果你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保险公司根据你所负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对方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则由你方进行赔偿;如果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你根据事故责任按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