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妻信用卡透支超过30万元人民币死后,家里有贷款买房,价值约23万元,真实权利人是前妻的名字,已偿还8万元。

离婚
2020-03-25 08:2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信用卡应当及时还款,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还款的,可能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如果继承者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如果继承遗产,就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也就是说,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的信用卡办理、使用行为虽系其个人实施,但其与银行并无明确约定所产生的欠款是个人债务。所以,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欠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持卡人又没有其他个人财产的,夫妻另一方仍应继续偿还。  持卡人的父母和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们对持卡人的债务不负偿还责任。而如果选择继承遗产,那么相应的债务也就由继承人承担。  综上所述,信用卡欠款应由持卡人妻子承担偿还责任。在偿还时,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如果持卡人无其他个人财产,则由自己独自承担。  而如果夫妻双方均已去世,而子女和父母都选择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话,这笔欠款则要根据不同银行的具体规定进行责任判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持卡人没有个人财产,子女和直系亲属选择放弃遗产继承的话,这笔债务就会算作银行坏账,银行只能自己兜着了。但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银行也会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 取得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子相关材料,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 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