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9月我还在施工工地钢管脚手架上做墙体保温,因为无缝钢管突然折断造成 我在2米高高的铁架子上跌落。就诊确诊为股骨粗隆部骨裂,后经精神病鉴定为九级伤残。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义务区划是如何的?感谢!

其它
2020-03-25 06:5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 车祸骨折赔偿标准: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 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视重伤人数的不同(特别重大事故:100人以上重伤,重大事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较大事故: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以下重伤)上报到不同级别的安监机构,安监机构会进行调查,事故单位有责任的,进行相应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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