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有一起车祸,另一辆车没有车牌,所以我们的新车保险和我们的车撞到了另一辆车撞死了我们的另一辆车,我们的司机也撞到了另一辆车半死的车保险公司是不合适的保险公司

2020-03-24 14:0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身体伤害获得的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在分割范围之内。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个人财产不分割。
    《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范围: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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