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不到18岁,农历五月初八月和同伴在单位打架,不承认对方,所以无辜的学生受了轻伤,公安以受害者慈善罪拘留了我儿子。 合法吗

2020-03-24 12:4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学生在校打架,构成住院,校方置之不理,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 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并能够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两种情况父母都不需要为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由子女自己承担。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 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 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 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 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 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 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 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 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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