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xx上买来一件毛线衣,说成宝姿知名品牌的,可是接到货猜疑并不是真品,而且和直播间时会偏色,不太喜爱我觉得退换货,一开始在线客服说能够,要我承担运输费,之后又说并不是产品质量问题不给退换货,再发信息立即不回应了。我该怎么办

产品质量
2020-03-24 09:52: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消法第25条规定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四加一”情形: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实践中,针对经营者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的问题,暂行办法根据商品性质,在综合考虑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补充了以下三类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 消费者维权 对于这样的问题,您首先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其次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反映问题的方式来进行投诉或者向主管该微点的部门进行投诉,再次,如果以上问题解决不了,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商品质量有瑕疵,您可以在7天内要求退货,在15天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您也可以主张10倍赔偿。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1、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其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 根据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如果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执行。
    因此,网购不满意想退货时,由此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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