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太太在我店门前摔倒了,没有受伤。 一周后说手疼,看几千元,要我赔1000元,不是我的责任,我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2020-03-23 21:2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工受伤且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用人单位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工作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因严重违背合同约定、严重违反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包括因工负伤的情况。
  • 单纯的欠钱不还,只是民事责任,不存在坐牢的问题;如果诉讼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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